被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?
被保險人的權利主要有:
1、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
在人身保險合同中,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及其保險金額,在未經(jīng)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的情況下,保險合同無效。
2、指定或變更受益人
在人身保險合同中,被保險人有權指定或變更受益人,而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,必須事先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。
3、在某些情況下,被保險人享有保險金受益權
如根據(jù)《保險法》規(guī)定,被保險人死亡,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險金即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(chǎn),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義務: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;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,并沒有指定其他受益人;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,并沒有其他受益人。
被保險人的義務主要有:
1、投保前進行如實告知的義務;
2、知悉保險事故后盡快通知保險公司的義務;
3、提供保險事故理賠相關證明、資料的義務;
4、被保險人職業(yè)發(fā)生變化或保險標的風險因素增加或減少通知的義務。
被保險人也有危險增加通知義務、保險事故通知義務、防災防損和施救義務、提供有關證明、單證和資料的義務等。
當保險人行使保險代位權的時候(即保險人代替被保險人向造成損害的第三人行使賠償請求權的時候),被保險人有協(xié)助義務。